抚顺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院级别及医疗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在职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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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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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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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4万元: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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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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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
- 包含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等20类病种,门诊特殊病目由统筹基金按75%支付,个人负担25%
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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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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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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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4万元: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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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上: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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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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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超出部分可获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最高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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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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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元(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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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超过起付标准后,甲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按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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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备案后按城镇职工55%、城乡居民45%比例报销;未备案则按45%、35%比例手工报销。
四、特殊病种目录(部分示例)
- 恶性肿瘤、糖尿病、高血压、类风湿性关节炎等20类病种。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年份的调整,具体执行以抚顺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