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根据服务类型和需求,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
一、定点医疗机构新增/变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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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推荐)
通过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或智慧医保APP提交申请,需填写《新增/变更“两定”机构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首次注册时需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机构名称作为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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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以下材料至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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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两定”机构审批表》(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审批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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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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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证》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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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填写申请表、签订服务协议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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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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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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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 :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在“门统定点”模块选择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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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 :持医保卡/身份证至医保中心窗口或自助一体机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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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办理
单位需通过医保局业务平台提交变更申请,涉及材料与新增/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类似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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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法人章,部分材料需提前下载并上传至医保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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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需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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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职工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认,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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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渠道 :可登录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或智慧医保APP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如需进一步帮助,建议通过沈阳医保局官网([www.syyb.gov.cn])或医保中心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