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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医保政策,门诊慢特病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可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
全国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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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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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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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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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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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肾/肝/心/骨髓/肺移植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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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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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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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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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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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直性脊柱炎
新增病种 :2024年12月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5种病种纳入结算范围。
二、报销流程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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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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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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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告知医疗机构医保结算窗口,选择已开通跨省结算的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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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医疗机构是否支持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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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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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纳入病种的门诊费用可按门诊慢特病待遇直接结算,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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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未开通结算的异地就医,需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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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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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限制 :若所患疾病未纳入跨省结算病种,需按普通门诊待遇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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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待遇 :若同时享受普通门诊和慢特病待遇,需分别开具处方和发票,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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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城市(如北京)试点扩大病种范围(如北京佑安医院),其他地区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四、咨询与反馈
若对当地政策有疑问,建议通过医保部门官方渠道(如全国医保服务平台、省级医保咨询电话)咨询,避免因信息差异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