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差异而不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最高可报75%(一级机构),住院甲类费用最高报93%,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年度限额达2600元,异地就医门诊报销60%。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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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统筹
在职人员年度支付限额2300元,起付线500元;退休人员限额2500元,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按机构等级划分:一级及以下75%、二级65%、三级55%,退休人员均提高5%。异地门诊在职报销55%,退休报销60%。 -
住院待遇
职工医保住院甲类费用报销比例达89%-93%(按缴费基数分段),乙类统一75%;城乡居民甲类报销65%-85%,乙类55%-75%。起付标准为乡镇卫生院100元,三级医院800元,二次住院减半。 -
门诊慢特病
职工医保恶性肿瘤等病种按住院比例报销(甲类89%),高血压等定额病种年度限额3000-5000元;城乡居民慢特病报销60%-70%,限额1200-2600元。多病种合并可提高限额。 -
异地就医
转诊人员住院报销比例降低10-20个百分点;门诊购药在职报55%,退休报60%。安置退休人员待遇与市内一致。 -
特殊群体保障
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70%-95%,职工生育津贴最高计发143天。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实行100%参保资助。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鄂州政务网或12345热线核实最新细则,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优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