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成都男职工的社保(生育保险)能报销配偶生育费用,但需满足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配偶未参保或缴费不足的条件,具体可享受产前检查费1000元定额补助及生育医疗费限额报销(顺产5000元、难产6000元),夫妻双方不可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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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男职工配偶生育时,可享受与女职工同等的医疗待遇。产前检查费固定补助1000元;生育医疗费按分娩方式限额支付,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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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男方需在配偶生育当月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不含生育当月)。
- 配偶需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职工医保,或参保但缴费不满6个月。
-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仅女方可申请,男方无法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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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配偶出院后12个月内,由男方单位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
- 需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医院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加盖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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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仅女职工可申领,男职工报销不包含此项。
- 异地生育需垫付后回成都医保局手工报销。
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及配偶参保状态,避免遗漏材料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