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集采最新政策综合了药品、耗材及医疗机构的监管要求,主要特点如下:
一、药品集采核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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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产品优先使用
医疗机构需优先采购中选药品和耗材,完成约定采购量后仍需按比例使用,未完成将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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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与供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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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非中选药品(如挂网价高于中选价1.8倍)将暂停采购或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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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缺药、急救药等特殊品种可不受采购量考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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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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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动态监测系统,实时跟踪采购进度和用量占比,异常情况自动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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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合理使用非中选药品的医疗机构进行通报或联合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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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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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超支部分可结转至医疗机构奖励医生,但结余资金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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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调价与集采挂钩,未执行调价导致结余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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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耗材集采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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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二次议价
耗材采购后直接结算,禁止医疗机构与供应商谈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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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网与撤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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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耗材需在3个月内完成进院,否则暂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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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集中采购降低耗材成本,转化为医疗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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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保障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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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床急需但供应短缺的耗材,允许突破采购量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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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反馈供应问题可申请豁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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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机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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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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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药品/耗材使用考核机制,与医生薪酬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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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处方点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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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差异化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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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罕见病、急救药等特殊品种,可申请调整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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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内部可调剂使用备案院内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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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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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因价格、采购量问题被处罚,需严格遵循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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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药品供应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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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影响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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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受益 :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慢性病患者负担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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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变革 :推动医药企业创新,促进高质量药品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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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各地医保部门需细化执行方案,强化监测与评估。
以上政策体现了“精准调控、分类管理”的特点,既保障了集采效果,又兼顾了临床需求。医疗机构需在合规中寻求平衡,以实现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