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辽宁鞍山社保基数4700元的情况,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及个税计算如下:
一、扣除标准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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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2024年辽宁地区社保基数4700元仍为起征线,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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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五险一金 - 起征点
(注:若社保基数已包含五险一金,则直接用社保基数减起征点)
三、个税计算示例
假设社保基数4700元已扣除五险一金: $$应交个税 = (4700 - 3500) \times 3% - 0 = 1200 \times 3% = 36 \text{元}$$
实发工资 = 4700 - 36 = 4664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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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与起征点的关系 :若社保基数低于起征点(如4700元),则无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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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的差异 :部分早期资料可能仍采用3500元起征点,但根据2011年改革后政策,辽宁地区自2011年9月1日起统一执行3500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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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建议 :建议通过单位或税务部门确认具体扣除项(如专项附加扣除),以准确计算应纳税额。
若社保基数未明确扣除五险一金,则需先了解具体扣除比例后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