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8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最新政策调整,四川医保年限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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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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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自2009年1月1日以后初次参保,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含原参保地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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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费满20年(含原参保地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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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待遇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标后,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费用,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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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不足的补缴规则
- 若累计缴费未达标,需在退休时以当地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用为基数,按10%的年递增率补缴至满15年。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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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与行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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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工、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可能有额外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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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业(如煤矿工人)的缴费年限可能高于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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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 中断缴费期间可通过补缴恢复医保资格,但需补缴后连续缴费满15年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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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可能性
- 目前征求意见稿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最终政策可能通过后调整执行。
三、政策依据与咨询建议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及政策趋势,具体执行以退休时当地官方通知为准。若存在疑问,建议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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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官方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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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12333医保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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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往当地社保局窗口核实。
(注:本文政策截至2025年4月10日,具体以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