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30种疾病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严重疾病,经专业鉴定后允许服刑人员暂离监所接受治疗。 关键亮点包括:覆盖传染病、精神疾病、器官衰竭等重症;需满足“久治不愈”“生活不能自理”等硬性标准;审批流程严格,避免滥用。
- 严重传染病:如艾滋病合并机会性感染、Ⅲ期梅毒、结核性脑膜炎等,需监狱医院无法治疗。
- 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等反复发作且无暴力倾向者。
- 心血管疾病:心功能Ⅲ级以上、严重心律失常、主动脉夹层等危及生命的病症。
- 呼吸系统疾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重度呼吸功能障碍等。
- 消化系统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急性肝衰竭、肠穿孔等。
- 肾功能不全: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等需长期透析。
- 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后瘫痪、癫痫频繁发作、重症肌无力等。
- 恶性肿瘤:非临床治愈期的癌症或肿瘤压迫重要器官。
- 内分泌疾病: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甲状腺危象等。
- 其他重症:如高位截瘫、双目失明、严重职业病(尘肺病)等。
提示:保外就医需省级以上医院出具证明,且病情需达到法定标准。家属或律师应确保材料真实完整,避免因程序问题延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