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是医保参保人申请特殊病种待遇的核心材料,需由三级医院主治医师填写并盖章,附病史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关键亮点包括:一类病种(如恶性肿瘤)无需体检当场受理,二类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需体检次月办结;申请表需医院医保办审核,且部分病种需指定医院出院记录或专家鉴定。
申请条件覆盖两类病种:一类包括恶性肿瘤、血透、器官移植等,二类涵盖高血压靶器官损害、糖尿病并发症等16种慢性病。办理材料需准备三项:医院审核盖章的申请表、二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史资料(含病历、检查报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分两种情形:不需体检的病种(如一类)可当场受理;需体检的病种(如部分二类)需每月1-25日提交材料,次月体检后月底告知结果。特殊情况下,如无法提供病理报告,需当月申请并等待次月专家鉴定。
办理地点覆盖市社保中心及各区经办机构,如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江都区浦江路85号等。
提示: 确保材料完整且符合病种目录要求,避免因资料缺失延误审批。若涉及体检或专家鉴定,需预留充足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