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特殊疾病目录包含哪些病种?
吉林省特殊疾病目录包含以下55种病种:
- 恶性肿瘤放化疗
- 白血病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血友病
-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脑瘫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血管支架植入术后
- 心脏换瓣膜术后
-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
- 胃息肉内镜治疗
- 痔疮门诊手术治疗
- 肾、输尿管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
- 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药物治疗)
- 乳腺癌(内分泌治疗)
- 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
- 病毒性肝炎
- 肝豆状核变性
- 肝硬化
- 肺结核(免费项目除外)
- 外阴白斑
- 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
- 肾病综合症
- 血吸虫病
- 克山病
- 囊虫病
- 大骨节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布鲁氏菌病
- 手足口病
- 帕金森氏病
- 癫痫
- 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
- 重性精神病
- 强直性脊柱炎
- 银屑病
- 大肠(直肠)息肉内镜治疗
- 重症肌无力
- 白癜风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艾滋病
- 儿童苯丙酮尿症
- 泌尿生殖器结核
- 骨、关节结核
- 颈部淋巴结结核
- 结核性腹膜炎
- 白内障
- 结肠息肉
- 胃息肉
- 直肠息肉
- 肾输尿管结石
- 甲肝
- 丁肝
- 戊肝
- 帕金森氏综合征
这些病种在门诊治疗时,可以按照住院比例进行报销,一个自然年只需支付一次起付线。
特殊疾病报销待遇
- 起付标准:与同等级住院起付标准一致,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 支付限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申请认定程序
- 参保人员需携带有诊断及治疗方案的门诊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及辅助检查、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材料进行申请。
待遇享受期及复审周期
- 根据病种不同,复审周期分为1年、3年、5年和长期有效。
- 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满后未重新申请,或在待遇享受期内未发生慢特病门诊费用的,门诊慢特病待遇自动取消。
以上就是吉林省特殊疾病目录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