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兴安盟社保缴费标准,21500元属于 合法缴费基数上限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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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兴安盟社保缴费基数通常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浮动。例如,若社会平均工资为1000元,缴费基数范围为600元-3000元。2021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922.01元,因此21500元(即16922.01×1.27)未超过300%的缴费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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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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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3384.4元(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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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3122.9元(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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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1560元(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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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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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如2016年数据中的2655元),则按60%比例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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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高于300%,则按300%比例缴费。但21500元未达到300%的倍数(300%为4078.6元,2021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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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元作为缴费基数是符合2021年兴安盟社保缴费政策的上限标准,但需结合个人实际工资与平均工资比例综合判断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