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工医保的缴费起始时间需根据参保类型区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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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该保险制度于 1999年1月1日 正式实施,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缴费模式,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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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自2023年3月13日起,洛阳市将医保保障年度调整为 自然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启动了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缴费工作,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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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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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洛阳市开始实施“三金”制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但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以1999年统一调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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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之前参加工作但未参保的人员,需从2003年9月开始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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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参保类型,结合时间节点确认缴费责任及待遇享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