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内是通用的,具体表现如下:
一、全省通用的基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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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广东已建立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参保人员在本省跨市就医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无需重复备案或转移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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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全省通用
自2022年4月起,广东推动医保个人账户实现“无感建账、账随人走、全省通用”。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粤省事”等平台自主选择银行开通个人账户,账户资金跨市使用且不划转,实现21个地市互通。
二、使用规则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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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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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仅能参保一次,不可重复参保。若需变更参保地,需先终止原参保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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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分属不同制度,需分别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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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限制
- 部分城市(如广州)对异地就医有特定情形限制(如仅限5种异地就医情形),但广东省已逐步取消备案限制,实现联网结算医院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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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与使用
- 社保卡需在开户银行激活,金融功能与社保功能需分别办理。
三、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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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不同城市政策差异
尽管全省通用,但不同城市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具体标准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参保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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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参保
若需在广东省外就医,需按照跨省异地就医流程办理备案,与省内异地就医规则不同。
广东省城乡居民医保在省内实现全面通用,参保人员可便捷享受跨市就医报销及个人账户跨市使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