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11500元的扣税情况如下:
- 1.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即11500元×8%=920元。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即11500元×2%=230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即11500元×0.5%=57.5元。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5%-12%,假设按8%计算,即11500元×8%=920元。
- 2.个人所得税计算:起征点:根据现行税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11500元(社保基数)-920元(养老保险)-230元(医疗保险)-57.5元(失业保险)-920元(住房公积金)=9372.5元。应纳税所得额:9372.5元-5000元(起征点)=4372.5元。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税率表,4372.5元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个人所得税:4372.5元×10%-210元=227.25元。
- 3.总扣税金额:社保总扣款:920元(养老保险)+230元(医疗保险)+57.5元(失业保险)+920元(住房公积金)=2127.5元。个人所得税:227.25元。总扣税金额:2127.5元+227.25元=2354.75元。
- 4.实际到手工资:实际到手工资:11500元-2127.5元(社保)-227.25元(个人所得税)=9145.25元。
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11500元的扣税情况为:养老保险920元,医疗保险230元,失业保险57.5元,住房公积金920元,个人所得税227.25元,总扣税金额为2354.75元,实际到手工资为9145.25元。了解这些扣税细节,可以帮助个人更好地规划财务,确保合理缴纳社保和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