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9900元是2025年当地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适用于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直接影响养老、医疗等五险的缴费金额。该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统一调整,较2024年基数上涨约6%,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工资水平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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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适用范围
9900元/年(折合825元/月)为兴安盟企业职工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单位按此基数的24%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该基数缴纳养老保险(20%比例)和医疗保险(8%比例)。 -
五险具体缴费计算
- 养老保险:单位按16%缴纳(132元/月),个人按8%缴纳(66元/月)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6.5%(53.6元/月),个人缴纳2%(16.5元/月)
-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由单位全额承担,合计约1.5%(12.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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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影响
基数上调后,企业每月为每位职工至少多缴49元社保费用,但职工养老金账户积累和医保报销额度同步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年缴费增加约594元,但退休后可领取的养老金标准相应提升。 -
特殊群体优惠政策
兴安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050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社保补贴,最高可返还实际缴费的2/3。小微企业可申请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险费率至0.5%。
参保人员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实时查询缴费记录,建议灵活就业者在12月25日前完成全年缴费以避免断保。2025年起,兴安盟将逐步推行社保基数与全区全口径工资同步调整机制,预计未来三年年均涨幅维持在5%-8%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