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劳动能力鉴定书面申请是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劳动能力受损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的正式请求文件,核心材料包括病历、诊断证明、申请表及身份证明,需通过审核、缴费、现场鉴定等流程最终获取结论。
关键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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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准备
- 填写《因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式三份,附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加盖医院公章的完整病历、诊断证明及住院费用结算单(精神病等需2年以上系统治疗记录);
- 个人或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单位申请需额外公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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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与审核
- 通过人社局线下窗口或指定网厅在线申报,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完整性;
- 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缴费,需按时完成支付方可进入鉴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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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鉴定与结论
- 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医学专家现场查体,结合病历资料评估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 鉴定结果公示7日无异议后,以短信链接形式发送结论书。
提示:材料需真实完整,逾期未缴费或未参加现场鉴定视为放弃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