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证明、费用凭证、身份证
人流后报生育险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况准备,主要分为基本材料和补充材料两类,具体如下:
一、基本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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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女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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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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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者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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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者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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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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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发票原件及费用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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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需额外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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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证明
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
二、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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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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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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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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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育者需提供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未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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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育者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及单位计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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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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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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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联标志银行卡(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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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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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效
需在产后6个月内申报,逾期可能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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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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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以上材料需确保真实性,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报销失败。建议办理前与单位或社保部门确认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