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门诊慢特病办理流程的核心是“病种备案+定点就医”,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医疗费按住院标准结算的待遇。办理时需明确病种范围、准备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材料,并通过线上(浙里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线下(定点医院/医保经办机构)渠道完成备案。关键亮点:①艾滋病等特殊病种由卫健部门集中受理;②精神类疾病需专科医院证明;③异地参保人需先在参保地完成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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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受理人群
覆盖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10类疾病,以及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类疾病需由专科医院出具证明,艾滋病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需通过辖区卫健部门统一办理。 -
备案材料与渠道
- 材料要求: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病历切片报告或医院盖章的备案表(四选一)。
- 线上办理:浙里办APP搜索“门诊慢特病”在线申报,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模块提交(异地参保适用)。
- 线下办理:本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医保服务站直接办理,或前往各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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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与报销规则
备案后选择定点医院就诊,门诊费用按住院标准结算(无起付线)。异地就医需注意“目录看上海,比例看老家”,即药品和检查项目按上海医保目录报销,比例则遵循参保地政策。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开通门诊慢特病服务的定点医院,并确认备案材料完整性。若为异地参保,需优先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完成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