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无需缴费。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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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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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生育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属于强制性的社会统筹制度,旨在通过用人单位缴费实现风险共济,保障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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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用人单位需为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参保,无论其性别、生育情况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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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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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用一般由单位缴费、财政补贴及企业自留部分组成,但职工无需直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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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条件,也可依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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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明确为用人单位,体现了国家对女性职工生育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