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社保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有明确的上下限限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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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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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但不得超过赤峰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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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工资的60%,则按60%计算;若高于300%,则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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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缴费基数标准
根据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政策,赤峰市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7984元/月 (即2023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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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0元基数的合规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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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职工2023年月平均工资为6100元,且该职工工资未超过全市平均工资的300%,则理论上可以以此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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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根据2024年政策,缴费基数上限为7984元,若2024年全市平均工资未超过该数值,则6100元可能低于政策规定的下限(60%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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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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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平均工资接近或超过6100元,建议与单位协商调整缴费基数至政策上限,避免因基数过低影响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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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具体计算有疑问,可咨询赤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或当地社保部门获取2025年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