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已于2019年底全面实现医疗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和管理,但保障待遇保持不变。这一改革简化了参保流程,提高了管理效率,同时确保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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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时间节点
广东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2019年12月起全面启动两险合并,所有地市同步完成系统调整。合并后,用人单位只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
缴费方式与费率变化
合并后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统一比例征缴,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约0.8%-1%)整合至医保费率中。例如,某企业原医保费率6%+生育费率0.8%,合并后调整为6.8%,但实际总负担未增加。 -
待遇保障延续性
- 生育医疗费用:维持全额报销政策,涵盖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
- 生育津贴:按原标准计发(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直接通过医保系统结算;
- 灵活就业人员同步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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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带来的便利性
- 报销流程简化,生育医疗费用凭医保卡实时结算;
- 生育津贴申领材料减少,办理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
- 医保信息系统自动识别生育待遇资格,无需额外登记。
广东省通过两险合并实现了“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待遇无缝衔接”的目标。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12345热线查询具体政策,确保充分享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