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关键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生育行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津贴金额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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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职工需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为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且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广东省计划生育规定。未就业配偶仅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
津贴标准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顺产98天,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若单位月均工资为7500元,顺产津贴为7500÷30×98=24500元。 -
申领流程
- 线上办理:通过“粤医保”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证、出生证明、生育登记证明等,审核通过后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
-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需在生育后3年内申请。
提示:生育津贴由单位垫付后申领,高于原工资部分需补发给职工。异地生育同样适用,但需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