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种疾病可优先申请低保
根据相关政策,以下36种疾病患者若因疾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优先申请低保:
- 恶性肿瘤
- 急性心肌梗塞
- 脑中风后遗症
-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多个肢体缺失
-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 良性脑肿瘤
-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 深度昏迷
- 双耳失聪
- 瘫痪
- 心脏瓣膜手术
-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 严重脑损伤
- 严重帕金森病
- 严重Ⅲ度烧伤
-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 语言能力丧失
-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 主动脉手术
- 严重的多发性硬化
- 严重的1型糖尿病
-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
- 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
-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 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丧失
- 严重意外伤害
-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 遗传性疾病
-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申请低保的条件
-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是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制定。
- 丧失劳动能力:疾病需导致申请人丧失劳动能力,这是申请低保的重要条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文件证明其丧失劳动能力。
- 其他条件:如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等。
申请流程
- 提出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 初审: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的30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其享受相应的低保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书面通知其并说明理由。
总结
以上36种疾病患者若因疾病导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优先申请低保。但请注意,疾病本身不是申请低保的唯一条件,还需考虑家庭收入状况和劳动能力。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