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购买医保,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 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已参保家人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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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
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目前为6387.85元),可将超出部分用于支付已参保家人的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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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道绑定
需通过“家庭通道”功能绑定家人(如父母、配偶、子女等),并完成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绑定。
二、 为非参保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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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近亲属参保
可使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为广东省内其他地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线上代缴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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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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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需已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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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绑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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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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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借用 :社保卡本身不可借给他人使用,否则可能涉及违法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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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信息基于2025年2月最新政策,具体操作流程及额度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i深圳”APP查询最新细则。
通过以上方式,深圳社保既支持家庭内部医疗费用的互助,也扩展了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