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档
根据2020年呼和浩特市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灵活就业人员选择1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属于 第二档 。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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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档次划分依据
呼和浩特市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分为六个档次,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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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2018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5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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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56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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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至第六档:分别为80%、100%、2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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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元对应的档次
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688元,其60%为3413元,80%为4550元,100%为5688元。13000元处于第二档(5688元的80%-100%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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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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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参保,个人缴费基数通常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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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第三档(100%),则13000元为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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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灵活就业人员选择13000元缴费基数属于第二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