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累计缴纳医保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关键点包括:缴费年限可累计、退休前需持续缴费、补缴政策灵活,且上海政策较全国多数城市更宽松(如杭州需20年、深圳需22年)。
- 基本条件:职工医保需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自动享受终身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同等适用,但需自行承担退休前缴费义务。
- 退休年龄限制:即使缴满15年,未退休仍需继续缴费,否则停缴次月起无法报销。例如,50岁女性已缴满15年,仍需缴至55岁退休。
- 补缴规则:退休时若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差额(如仅缴12年需补3年),补缴后立即生效。补缴标准按退休时基数计算,费用透明。
- 特殊情形:1993年前工龄可折算为视同缴费年限,需通过社保局核定;国企失业人员连续缴费至退休可豁免部分年限要求。
- 待遇对比:居民医保需连续缴满15年,职工医保则累计计算,中断不影响累计年限(但断缴期间无法报销)。
提示:建议通过“随申办”查询个人缴费记录,或咨询医保局确认补缴细则。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避免退休时因差额补缴增加经济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