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育津贴的计算涉及多个因素,具体如下:
一、计算基数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或300%以下,则分别按上限(300%)和下限(60%)计算。
二、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生产天数
其中生产天数根据生育类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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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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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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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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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妊娠≤2个月15天,≥4个月42天,≤7个月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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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手术(如结扎/复通):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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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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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津贴(按职工平均工资计发)与生育津贴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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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引产等手术津贴每人仅限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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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低于实际工资,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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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
- 生育津贴自单位缴纳当月开始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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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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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需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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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手术的,分别享受2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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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依据
以上计算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及东营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