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规定
根据2023年山西省(含临汾)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存在明确限制,16500元超出了法定范围。具体分析如下:
一、单位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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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超过当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若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0元,则上限为5500×300%=1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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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1980元/月
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1980元/月。
二、个人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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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缴费基数一致
个人缴费基数与单位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且需在单位缴费基数的60%-300%范围内选择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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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案例
若单位缴费基数为16500元,则个人缴费基数也应为16500元,但根据政策,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5500×300%=16500元,因此实际按16500元缴费。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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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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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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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 :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0.8%、工伤保险0.6%(个人不缴)。
四、缴费金额示例
以2023年数据为例,若单位缴费基数为1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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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缴 :16500×(20%+8%)=4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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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月缴 :16500×8%=1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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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5940元。
总结
16500元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不符合山西省社保政策规定,实际按政策上限16500元执行。若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需向社保局申报调整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