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为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缴满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无需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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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浙江省最新规定明确,无论男性或女性,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即可停止缴费并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同样适用此标准。 -
补缴规则
若退休时缴费不足20年,可选择一次性补缴差额或按月继续缴费至满20年。按月补缴时,费用按灵活就业人员当期标准执行。 -
历史政策对比
早期规定存在性别差异(如男30年/女25年),但现行政策已统一年限要求,简化了流程并减轻参保人负担。
建议参保人提前规划缴费年限,退休时核对累计时长,避免影响医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