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职工医保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下限4879元、上限24396元,与养老保险等险种执行统一基数标准。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单位总费率含0.8%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生育部分),实际单位医保+生育综合费率为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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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构成
职工医保采用“单位+个人”共担模式:单位承担7%(含生育保险0.8%),个人固定2%。例如按最低基数4879元计算,单位月缴341.53元,个人缴97.58元;按上限24396元计算,单位月缴1707.72元,个人缴487.92元。灵活就业人员不参与职工医保,需选择城乡居民医保。 -
基数确定规则
缴费基数依据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核定,低于下限按4879元、高于上限按24396元执行。新入职员工以首月工资为基数,工资波动时次年统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采用相同标准,不存在差异化比例。 -
费用计算示例
假设某职工月薪6000元(处于基数范围内):- 单位缴纳:6000×7%=420元(医保)+6000×0.8%=48元(生育)
- 个人缴纳:6000×2%=120元
合计月缴588元,其中个人仅承担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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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关联性
连续缴费满6个月方可享受医保报销,中断缴费将影响待遇。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医保账户,可用于门诊/购药;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用于住院和大病报销。生育津贴则通过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支付。
提示:医保缴费比例可能随政策微调,建议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政务平台查询实时数据。企业未足额缴纳的,职工可向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