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
大病救助不属于医疗保险,而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 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属于“三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组成部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性质与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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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救助是独立于医疗保险的救助机制,由政府主导,旨在缓解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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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保障”体系组成部分
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并称,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网,覆盖不同收入群体和医疗需求。
二、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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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保障群体
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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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覆盖范围
还涵盖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人员(“三无人员”)、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特殊群体。
三、救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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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位一体模式
包括资助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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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机制
依托医保结算平台,实现“一单清”同步结算,患者无需重复申请和审核。
四、与医疗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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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差异
医疗保险是风险共担的强制性制度,大病救助是政府主导的补充性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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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差异
医疗保险覆盖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大病救助主要针对高额自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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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差异
医疗保险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维持,大病救助资金主要来自财政专项拨款。
五、申请流程(简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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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救助对象范围
通过民政部门或医保部门确认身份及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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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提交
提供身份证、医疗费用发票、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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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经过部门审核后,救助资金直接划拨至指定账户。
总结
大病救助是独立的社会保障措施,与医疗保险有明确区分,但两者共同构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形成政策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