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安市领取生育津贴需按照以下流程和条件办理: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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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企业生育保险费率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第7个月开始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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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或流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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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需在参保后180天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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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或宫外孕手术:需在术后30天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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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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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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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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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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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女职工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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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或病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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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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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光荣证(独生子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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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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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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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 通过六安市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材料(目前部分功能尚未开通,需关注后续系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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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 产假结束前携带上述材料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四、报销标准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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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通常为职工生育或手术医疗费用的70%-100%,具体比例由单位与职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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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手续齐全的次月发放生育津贴,费用直接划入职工医保账户。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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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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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断缴生育保险将停止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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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需在产假结束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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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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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需提前申请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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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需同时提交生育产前登记表及异地住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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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咨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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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咨询 :市医保中心0564-3376079,金安区0564-5150550等分区域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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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 :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并协助办理。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六安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电话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