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申请需医院出具的核心证明包括: 确诊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医保结算单,部分情况需补充贫困证明或特殊病种认定材料。这些文件用于核实病情真实性、治疗费用及经济困难程度,是申请救助的必备依据。
确诊病历需由主治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详细记录病情、治疗方案及预后评估。费用清单需列明自费项目和总金额,体现经济负担。诊断证明书需明确疾病名称、ICD编码及治疗必要性,部分救助项目对病种有严格限制。医保结算单则用于核算已报销金额,确定自费部分是否符合救助标准。若涉及跨省就医或转诊,需额外提供转院证明和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申请前务必核对材料完整性,避免因遗漏延误审批。不同救助渠道(如民政部门、慈善机构)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具体要求。材料提交后通常需15-30个工作日审核,紧急情况可申请加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