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芜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参保人员身份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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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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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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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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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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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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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报销,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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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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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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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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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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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自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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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20%自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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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自付,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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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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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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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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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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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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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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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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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起付线降低50%(如三级医院900元→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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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按本地职工医保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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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障
- 白血病、恶性肿瘤等5类特殊慢性病,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仅计一次起付线。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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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职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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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甲类药品、特殊检查等按目录执行个人自付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芜湖市最新医保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