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发布的最新政策,退休医保有以下重要调整:
一、退休医保待遇保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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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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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累计缴费年限需≥30年,女性≥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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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规定年限,可按退休时当地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8.8%的费率一次性缴足差额,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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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 2024年3月1日后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若缴费年限不足,可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80%确定。
二、医保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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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 2024年1月起,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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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保衔接
- 生育津贴申领条件:连续缴纳职工医保满12个月,自当月起享受资格。
三、其他关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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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扩展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参保人户籍地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江西医疗保障”等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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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组分值付费改革
- 2024年底前完成2.0版切换,按病组分值付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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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缴期间待遇
-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将设3个月等待期,补缴后次月恢复待遇;3个月内补缴则无等待期。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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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适用范围 :2024年3月1日前退休的人员不适用新政策,需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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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基数 :2024年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基数为2023年数据,差额部分待2025年新基数公布后补发。
以上政策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等多部门文件,旨在规范待遇保障、提升服务水平。建议退休人员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待遇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