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和保障范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年最高支付限额
基础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30万元 (含基本医保15万元+大病保险15万元)。
-
分段报销比例
-
3万元(含)以内 :报销55%
-
3万-8万元(含) :报销65%
-
8万-15万元(含) :报销75%
-
15万元以上 :报销85%
特殊群体(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
-
-
起付线标准
普通居民起付线为1.8万元,低保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低50%。
二、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
年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 14万元 (含基本医保6万元+大病医疗互助8万元)。
-
报销比例
- 6万-12万元(含) :按94%比例报销。
三、其他说明
-
报销范围 :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
-
自费部分 :年度累计超过18万元(含)的部分需个人承担。
-
救助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