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2025年生育津贴政策,生育津贴的最低领取金额可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一、基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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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按单位参保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再除以参保人数计算,最低不低于1277.4元,最高不高于6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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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二、最低领取金额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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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基数计算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1277.4元 (最低缴费基数),顺产产假158天,则生育津贴为: $$1277.4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6836.2 \text{元}$$
但根据政策,实际计算时可能按 4000元/月 (假设单位申报基数)计算:
$$40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20933 \text{元}$$由于最低档津贴可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际按 1万+元 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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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足机制
若单位月平均工资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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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月均缴费8500元,产假158天,应发津贴: $$8500 \div 30 \times 158 \approx 42217 \text{元}$$
若单位仅发放4000元/月×158天=63200元,则需补足差额: $$42217 - 63200 = -20983 \text{元}$$
单位需补发差额20983元,确保职工实际到手金额不低于产假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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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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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上限 :若计算结果超过职工产假前工资,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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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需在生育后次月开始申领,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厦门生育津贴 最低可领1万+元 ,具体金额取决于单位上年度工资基数和产假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