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厦门生育津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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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需填写《厦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通过医保局官网下载或到经办机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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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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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证明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合法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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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
- 生育服务登记证或再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需体现生育符合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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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新生儿身份及生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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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及清单
包括产检、分娩等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及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需详细反映医疗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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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
厦门市内开户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接收津贴。
二、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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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流产证明 :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手术或诊断证明,明确生育类型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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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文材料 :需提供翻译件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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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清晰无涂改,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审核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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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申请应在婴儿出生后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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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办理 :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提交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材料齐全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指定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