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社保在医院看病的报销流程根据就医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实时结算(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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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就医
在支持实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医生开具处方后直接通过医保卡完成费用扣除,无需出院后额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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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就医
部分医院支持出院时直接结算,需携带医保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等材料。
二、出院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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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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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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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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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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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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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处方及检查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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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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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至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结算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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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金额直接划入个人医保账户,押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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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重症患者需按季度(3、6、9、12月)申报报销,需提供门诊医疗收据、处方、检查报告等材料。
四、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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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异地住院需提前办理异地医保备案或转诊转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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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异地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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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时间
5个工作日后完成报销,次月恢复报销
五、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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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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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1800元起报销,比例50%(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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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70%(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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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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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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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金额1300元,第二次起付标准650元,年累计最高支付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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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级别不同(三级医院20%、二级医院30%、一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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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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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门诊费用优先扣除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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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联网药店刷卡支付,需提供就诊类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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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发票、病历等材料真实合法,否则可能影响报销
以上流程及比例以北京地区为例,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医院医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