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上饶市的基本医保生育保险政策覆盖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发放,以下是详细说明:
1.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 住院分娩费用:参保职工可享受定额报销,顺产450元,剖宫产1100元,手术助产650元;多胞胎或难产每胎增加400元。
2. 生育津贴
-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于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期间的工资性补偿。
3.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补贴400元,顺产补贴2400元,难产或多胞胎补贴4000元。
4. 其他保障
- 上饶市已将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进一步增强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以上政策旨在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支持积极生育,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