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
根据山东省异地医保报销政策,退休职工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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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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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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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退休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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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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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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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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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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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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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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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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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审批
- 需提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未经批准转往市外住院的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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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 设定不同支付限额(如10万、20万等),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如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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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特殊项目
- 乙类药品报销80%;贵重药品、特殊检查/治疗报销70%。
三、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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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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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说明 :2020年政策调整后,报销比例普遍提高,退休人员待遇进一步优化。
建议参保人员就医前通过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比例及备案要求,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