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职责主要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筹管理,协同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税务部门、民政部门等多部门共同负责。其中,医保局主管政策制定与基金监管,财政部门确保资金预算与拨付,卫健部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税务部门负责保费征收,民政等部门协助特殊群体参保,形成多层次协作体系。
- 国家医疗保障局:核心主管部门,负责医保政策制定、基金监管、药品及服务价格管理,并统筹“三医联动”改革。下设医药服务管理、基金监管等司局,覆盖从目录调整到费用结算的全流程。
- 财政部门:将医保补助资金纳入预算,监督基金使用,确保财政专户资金足额划拨,保障医保可持续运行。
- 卫生健康部门: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推动分级诊疗,同时协助计生家庭等群体参保。
- 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医保费(含生育保险),按时入库至财政专户,实现缴费与数据管理的无缝衔接。
- 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等身份,落实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体覆盖。
- 人社与教育部门:分别管理失业人员、学生的参保衔接,如失业期间医保代缴、在校生参保宣传等。
医保的高效运作依赖上述部门的协同,既需宏观政策设计,也需基层执行配合。参保人可通过医保局、税务或街道窗口办理业务,遇到问题可优先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