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类型及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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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由65%提升至70%;
- 学生儿童 :报销比例仍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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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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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5%。
二、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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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如哈医大等)
报销比例降低3个百分点,统一执行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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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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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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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5%。
三、门诊报销比例(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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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如村卫生室):门诊费用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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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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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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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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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上限约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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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无统一年度限额,但存在个人账户支付比例差异(在职80%-87%,退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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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销 :
- 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由85%升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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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比例 :
- 门诊自付比例与医院级别相关,例如三级医院门诊费用自付30%,二级40%,一级85%。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报销比例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及医院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