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农合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和大病补偿三部分,涵盖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从20%至70%不等,60岁以上老人还可享受每日1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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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报销40%,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20%-30%。门诊费用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产生,且部分项目设报销限额。 -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手术费1000元内按标准报销,超过部分按1000元计算;普通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分段报销,如镇卫生院起付线300元以下报30%,2000元以上报50%。
- 比例差异: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40%,三级医院30%;60岁以上老人额外享受每日10元护理费补贴(年上限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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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对高额医疗费用实行分段累加报销,例如县级医院1万元以下报65%,1万元以上报50%。年度累计报销设有最高限额,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提示:实际报销需提供医疗费用清单、身份证等材料,建议提前咨询定点医院或医保局了解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