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保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临时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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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包括临时外出住院、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等特定病种, 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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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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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自动备案(实现“免申即享”),无需线上或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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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结算时直接按异地就医待遇报销,无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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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安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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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安置
需办理异地安置备案,备案后持社保卡在安置地联网医院门诊就医,可享受与大连同等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门诊慢特病患者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职工异地透析治疗按每月7300元限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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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异地就医(如出差、探亲)
属于临时异地就医,同样实现“免申即享,自动备案”,按异地就医待遇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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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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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医院需为大连医保联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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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患者需在定点医院完成门诊慢特病认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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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大连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致,但具体额度可能因医疗机构等级和病种有所差异。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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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备案,需先通过大连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安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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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网医院就医需先垫付费用,回大连后通过手工报销流程申请。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4月24日前后执行,未来若有调整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