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门诊慢特病目录覆盖63种疾病,分为Ⅰ类(全省统一)和Ⅱ类(地方补充),2025年起执行全省统一政策,患者最高可申报两种病种,享受长期或阶段性医保报销。城乡居民与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85%,其中血友病、恶性肿瘤等10类高费用病种报销比例提升至80%-90%,年度支付限额根据病种设定(如糖尿病伴并发症最高7000元),复审周期从1年至长期不等。
病种分类与保障范围
Ⅰ类病种包含尿毒症透析、白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重症,以及高血压(Ⅱ级及以上)、糖尿病伴并发症等慢性病;Ⅱ类病种如女性盆腔炎、银屑病等由地方根据实际需求补充。特殊病种如苯丙酮尿症、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享受长期待遇,无需定期复审,而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等需每1-3年重新认定。
申报与待遇细则
患者需通过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确诊,由认定机构审核。年度支付限额可叠加计算,例如同时申报两种病种时,总额为最高病种限额与定额500元之和。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省内直接结算,跨省则需备案后享受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病种的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政策衔接与动态调整
2024年前已认定的病种(如椎间盘突出)设置过渡期至年底,2025年起按新规执行。复审期限统一重置,例如2024年已复审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下次复审时间为2027年。病种目录将根据疾病谱变化和基金承受能力动态更新。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机构“一站式”结算,具体病种代码、限额及复审要求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关注政策调整,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