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生育险已划入医疗保险,但并非取消生育保险,而是通过“两险合并”实现统一管理。 这一改革自2019年起全面推行,核心变化包括: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统一征缴、个人仍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待遇保障不变且报销流程简化。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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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方式
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后,实行“四统一”: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用人单位按两险原缴费比例之和缴纳医保费,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
待遇保障不变
参保人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生育津贴,资金从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产假期限发放,财政供养人员除外。 -
覆盖范围扩大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的分娩费用也纳入医保报销,部分地区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 -
管理效率提升
合并后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推行按病种付费(如住院分娩)和按人头付费(如产前检查),减少报销环节。 -
制度可持续性
动态调整费率机制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同时强化监控防止滥用。各地需在2019年底前完成合并,实际执行中可能存在地方性细则差异。
如需了解当地具体政策,建议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或登录政务平台查询。合并后参保更便捷,但务必确认单位缴费状态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