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申请条件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需同时符合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条件:
一、单位缴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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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以上,且缴费期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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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覆盖
包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未纳入其他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二、职工个人及生育行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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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育政策
生育行为需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规定,例如依法登记结婚、生育子女数量在政策范围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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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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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适用 :自然产、剖腹产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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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也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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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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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中断处理 :若职工生育时缴费中断,需补缴满12个月且无中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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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需提交《龙岩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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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效 :应在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
以上条件综合了政策文件及经办机构要求,建议职工申请前通过医保局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