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中的医疗和生育险已正式合并,但并非“五险变四险”,而是管理层面的整合,确保待遇不变、缴费不增、流程简化。 自2020年1月1日起,两项保险统一参保登记、基金合并运行,个人和单位负担未增加,生育津贴与医疗报销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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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质与背景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将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留险种独立性和待遇标准。此举旨在提升管理效率,通过基金共济增强保障能力,同时简化企业参保流程,消除政策碎片化问题。 -
缴费与费率调整
合并后职工医保单位费率调整为10.5%(含原生育险1%),个人费率保持2%不变。灵活就业人员等原不缴生育险的群体,医保费率仍按原标准执行,确保无额外负担。 -
待遇保障不变
生育生活津贴(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和生育医疗补贴(如顺产4500元)均维持原有标准,资金从医保基金支出。合并后,产假天数、申领材料等规则未调整,仅经办部门由社保中心转至医保机构。 -
经办流程优化
参保登记、费用征缴实现“一窗办理”,生育津贴可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线上渠道申领。需提供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直接社会化发放至个人账户。
提示:合并后生育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建议参保人通过“随申办”查询缴费记录与待遇明细,确保申领流程顺畅。企业需注意统一缴费基数,避免误操作影响员工权益。